******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为提升城市道路的承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中心市区交通通行环境和市容市貌,经研究,原则同意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管部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501-350500-04-01-751999)。
二、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区。
三、项目单位: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四、项目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温陵路、田安路、坪山路、东湖街、湖心街、丰泽街、津淮街、泉秀路、新华北路、九一街、打锡街、庄府巷、濠沟墘、涂门街、新门街等市管城市道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使用年限较久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翻修改建,改造面积约51.27万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9496.79万元,资金来源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统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请据此复函,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
******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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