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规划土地与矿产协会组织专家对《吉林省东丰县东丰镇祥和石场建筑用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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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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