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石井郭前鸿德石材厂年总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5000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南安市石井郭前鸿德石材厂年总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5000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总产20万平方米石板材、5000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建设单位:南安市石井郭前鸿德石材厂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郭前工业区(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相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