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板材、1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1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反馈规定,现对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板材、1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1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中泰纵三路13号(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
******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中泰纵三路13号(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年产2******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作天数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二、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中泰纵三路13号(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人:林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