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市文体旅局组织开展南安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提出南安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6名)推荐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3月25日—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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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安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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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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