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采编。负责芙蓉区融媒体中心“芙蓉发布”微信公众号、芙蓉新闻网、时刻新闻芙蓉频道等平台的日常报道、专题报道、图文直播、视频报道、深度报道等稿件采编和平台维护。
2.新闻策划。******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定期召开联席例会,对芙蓉相关重大事件宣传进行专题研究。对于特别重要的新闻策划,随时进行调度。
3.宣传推介。及时总结芙蓉创新做法的经验,及时、准确地将芙蓉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特色对外进行宣传。在《观潮的螃蟹》《灵气闪耀的长沙》等重点平台推出重磅报道,向重点央媒、中央相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等推介芙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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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采购预算700000.00元,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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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人员驻点。安排3名工作人员常驻芙蓉区融媒体中心,******宣传部选拔、管理、使用,统一调配,发稿件署名为芙蓉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宣传部和红网长沙站双重管理。
2.宣传支持。红网长沙站安排一名记者专门对接芙蓉区的专题新闻和重点新闻策划,全年开展专题策划10次以上,推出系列报道4期,新闻专题4期,向中央级媒体推稿10条,在《观潮的螃蟹》《灵气闪耀长沙》等平台刊发深度报道10条,推出新闻评论5篇以上,向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新浪、网易、腾讯等全国重点网站推送稿件100条以上。
3.后方支援。在红网长沙站成立“芙蓉区融媒体中心内容支撑工作室”,为芙蓉区融媒体中心运营提供支持,红网长沙站负责融媒体中心新闻培训,安排美编负责融媒体中心栏头栏花等设计、新媒体产品和短视频制作,全年推出短视频产品不少于4条,制作H5、快闪、动漫、手绘、长卷等新媒体产品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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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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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方式
******宣传部(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对公转账,分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整体进度达到5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最终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位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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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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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