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3] 094号的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已由******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共包含9条市政道路。项目位于南安市水头镇、石井镇交界,道路全长5.605882km。包括项目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排洪渠工程等的施工建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6021.844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下浮4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292.9103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 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
式提交;******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投标保证金帐户: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1******有限公司溪美支行;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1******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591******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7.2 签到、解密: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使用CA登录标书软件后,在软件上方的“签到解标”界面进行签到和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小时内使用对应固化加密该标书的CA进行标书解密指令提交。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南安市人民政府(******/zwgk/ztzl/ggzyj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景观路286号创意大楼1109室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黄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