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委党校(二期)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委党校(二期)(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33号),就有关事项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基坑支护、光伏,抗震支架,标识图纸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修正如下“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⑦任一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第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正为“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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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