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4年度就业服务专员整体服务项目,在巩固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以人社部门为主体,综合运用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的方式,配备一支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作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力量的补充,拟完成构建就业网络“全覆盖”,利用镇(街)及社区(村)网格机制,构建一支贯通县、镇(街)、社区(村)三级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
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岗位归集 | 1.收集并掌握长沙县辖区内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协助镇(街)就业专干归集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岗位信息,获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线下拓展、线上归集等方式,并建立岗位信息台账,定期做好动态更新维护。 2.对接县人力资源市场、县零工市场、社区就业微市场,归集岗位并指导企业录入长沙县“智慧星就业”、“湘就业”、“星城E就业”等就业服务平台,及时掌握企业用工状况与需求,更新已有岗位的人员招用情况,确保岗位收集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3.收集掌握长沙县范围内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并对重点企业用工状况和岗位需求进行现场情况了解,做好就业相关惠企政策宣传。 4.每月提供不少于15家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10%)、不少于45条岗位需求信息,并根据市场需求及采购人要求适时增加。 |
2 |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 1.动态掌握镇(街)重点群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失业青年、雨露计划毕业生)相关数据,并记录相关情况,按要求填报各社区《劳动力信息统计表》,建立重点就业人群相关数据信息库,定期电话回访,信息动态更新。 2.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311服务”,详细了解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劳动者的具体情况,提供精准帮扶服务,通过“点对点”的形式完成岗位和培训信息的推送、提供就业服务政策、开展职业指导,尽快帮扶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每季度确保系统登记失业人员按需就业;家庭地址在长沙县辖区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相关要求。 3.对相关就业困难人员的进行就业援助服务。 |
3 | 就业指导服务 | 1. 依托“就业服务管理APP”按日做好工作记录,按月做好工作总结,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对接镇(街)人社业务部门,做好就业服务相关协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各镇(街)群内发布岗位信息、政策信息等。 3. “一对一”了解未就业群体就业、培训需求和状况,精准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推荐、求职技巧指导、职业规划咨询等),并持续联系及跟踪直至有就业要求的服务对象就业。根据所开展的工作填写《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群体服务台账》、《就业服务专员月度工作总结》等业务表格。 |
4 | 活动开展及培训交流 | 1.协助县人力资源市场、县零工市场、社区就业微市场、基层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每季度累计不少于3场。 2.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行业的专业优势,邀请行业专家、高校专业导师、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创业导师等群体组建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就业市场分析、择业观念引导、面试技巧辅导、职业技能提升等内容,在辖区范围内,深入校园、镇(街)等单位举办职业指导专场活动,每季度累计不少于2场。 3.协助参与充分就业镇(街)创建点落实相关工作。 4.根据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就业服务交流活动或培训,每季度累计不少于3场。 |
5 | 政策宣传 | 利用网络、新媒体及企业平台等进行多维度、多方位的宣传工作。 1.协助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向辖区内企业及用人单位做好各类惠企政策宣传。 2.向辖区内重点服务群体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3.加大长沙县“智慧星就业”、“湘就业”、“星城E就业”平台宣传,做到辖区企业和劳动者招聘服务全覆盖,协助做好直播带岗等业务工作。 4.其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
6 | 其他工作内容 | 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例如上级安排的就业服务类相关工作、临时性的迎检工作、部门间的交流工作、入户走访、就业服务相关数据收集、电话核实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动态及其他相关就业活动开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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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对接镇(街)做好就业服务。协助做好辖区内重点人群的信息维护、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培训推荐、跟踪回访,协助镇(街)做好省级充分就业镇(街)创建工作,协助镇(街)、社区就业微市场、县人力资源市场、县零工市场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2)对接企业,摸清两张清单。通过调查问卷、电话访问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对接重点企业、小微企业、门店超市等,辖区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劳动者,全方位排摸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就业需求,形成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依据“两张清单”,开展“点对点”精准助企服务,多措并举缓解企业“用工难”、劳动者“就业难”问题。
(3)加大宣传,协助镇(街)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向辖区内企业及用人单位做好各类惠企政策宣传。向辖区内重点服务群体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享受政策。加大长沙县“智慧星就业”、“湘就业”、“星城E就业”平台宣传,做到辖区企业和劳动者招聘服务全覆盖。
(4)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强化企业内部审核和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监管,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可泄露或擅自使用人社部门及镇(街)基层平台提供的服务群体的资料及数据,对走访摸底采集到的人员信息及服务群体个人(企业)基本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一旦发现泄露,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组建专职服务人员队伍,选聘并组建一支不少于26人的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协助长沙县人社部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专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②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基本掌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常见政策业务,并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
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意识强,正直可靠、服从指挥,能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
④无违法犯罪记录;
⑤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6)档案资料及数据管理:按相关要求收集、整理所有档案资料。
1、采购人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需满足相关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