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 1 (标段名称)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3]027号的南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改革局关于南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南安******改******水利局关于南安市城乡******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的意见》(闽水〔2019〕12号)等(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基础配套基金、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贷款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 (标段名称)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安市;
2.2 工程规模:新建规模化水厂4座(13.3万t/d),改扩建规模化水厂2座(7.00万t/d);新建原水输水线路22.28km,新建输水加压泵站5座;新建及改建配水管网总长2472.3km、配水加压泵站59座、中途加氯间1座、更换DN15智能水表44770台;新建村级独立供水工程21处,分散式供水工程2处;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284486.11万元(不含流动资金);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5万吨/日的美林水厂扩建工程(含取水)、3万吨/日的金淘水厂新建工程(含取水)、5万吨/日的洪梅水厂新建工程、5万吨/日的仑苍水厂新建工程(含取水)及0.3万吨/日的翔云水厂新建工程(含取水)及招标文件的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为准。对本项目范围的施工、采购及运营进行招标,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运营维护工作。①施工内容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最终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②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设备清单所涉及设备的采购、集成、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③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美林水厂扩建工程除外)的运营管理维护工作,5年委托运营期结束后办理项目移交等。
2.5 最高控制价:
(1) 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a%≥工程费用下浮率报价≥b%,其中a=10,b=7;
(2) 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部分招标控制价:10002.4307万元;
(3) 委托运营服务费的利润率招标控制价:c%≥委托运营服务费的利润率≥d%,其中c=8,d=6;
2.6 标段划分(如有):1;
2.7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运营质量标准:确保供水符合《委托运营协议》内规定的供水厂出水水质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委托运营期限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包括联合体中施工方、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方、运营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壹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注: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的在职员工;相关资格证明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方)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单体水厂规模为5万吨/日及以上的自来水厂(供水厂)运营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运营业绩)。
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方)控股子公司(直接控股比例高于50%)业绩也予以认可。控股证明材料可为合资协议、股东协议、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无法证明股权关系的控股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括签约时间、项目规模、盖章页等内容)原件扫描件或加盖政府主管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 本招标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由于项目最终需要满足的要求是长期稳定达标运营,所以需由联合体中负责运营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6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第1标段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06日17时00分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以下三个******银行帐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
******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1,
******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591,
******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上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只能用于一次工程交易活动,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时到账收款凭证为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7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4月14日 08:00时至2023年5月08日 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08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5月08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设置在线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5.3.1签到、解密: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投标人签到操作,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自行登录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人民政府(******/zwgk/ztzl/ggzyjy)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南安市
电子邮箱:/
联系人:庄工
办公电话: /
传 真: /
移动电话:0595-******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
邮编:362300
联系人:小欧
移动电话:0595-******、******
监督单位: ******水利局
联系方式: 0595-******
发布日期:2023年 4月14日